[最新发布]商务部发布零供双向满意度调查报告
2015-01-30

  近日,商务部《基于交易关系的零售商供应商双向满意度调查报告》出炉。本次调查是商务部委托上海商情信息中心作为独立机构实施的第三方调查评价。

  调查显示,供应商对零售商的满意度指数为66.9,零售商对供应商满意度指数为77.7。其中,供应商对电子商务满意度为69.7,高于对实体零售66.5的满意度;零售商对外资/港澳台品牌供应商满意度为79.2,高于对内资品牌供应商76.5的满意度。

  近三年来,清理整顿和商业转型的双管齐下,推动零供关系趋向良好,中短期将从对立趋向博弈合作,零供交易趋向规范,长期来看将从互相挤压争利走向共营共生。

  调查显示,零供关系有所改善、交易趋向规范是五部委集中清理整顿工作以来的重要成果。《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管理办法》(草案)(以下简称办法草案)一方面遏制了大型零售企业向供应商违规收费多发的势头,另一方面指导零供双方规范合同,推动大型零售商革新管理制度,长效机制建设初见成效。

  从市场角度来看,零供关系也出现了改善的契机,目前我国经济发展处于三期叠加的“新常态”阶段,即增长速度进入换挡期、结构调整面临阵痛期、前期刺激政策面临消化期,随着经济增速放缓,零售商营收增幅回落。三季度报显示,29家超市卖场上市企业的平均净利润率仅为2.2%,营业额同比增长2.9%,净利润同比去年仅增长1.1%,而34家百货类(含购物中心)上市企业平均净利润率为3.7%,营业额同比下跌5.6%,净利润同比下跌1.8%。

  零售业进入微利时代,零供双方在交易过程中的公平公义问题将变得更加凸显。规范零供关系,将有利于消除困扰商业零售业健康发展的不良因素,推动零售业转型。而零售商的变挡转型,一方面将形成更健康更有活力的新商业模式,另一方面也将为改善零供关系带来新的契机,从而推动“新常态”经济下“新常态”零供关系的形成。

●商务部首次在全国范围内双向测评零供关系

  本次调查历时近半年,是首次在全国范围内进行的双向测评,调查对象包含北京、上海、江苏、山东、浙江、广东、湖南、湖北、山西等15个省市、4大行业的106个大型零售商(包括电子商务平台),以及118个大型知名品牌供应商。

  调查遵循“如实评价,指标量化,发现问题,驱动进步”的原则。调查样本兼顾大中小三类供应商的诉求反映,既有大型供应商,如跨国品牌、全国龙头企业,占17%;中型供应商如地方、行业龙头企业占37%;也有小型供应商,如小品类、小规模的中小企业,占46%。

●综合评价:零供关系趋向良好,中短期从对立走向博弈合作,长期将走向共营共生的良性循环

  近年来,零售商、供应商逐步落实执行,清理整顿工作取得成效。同时,经济发展速度的整体放缓,社会零售消费增速放慢,渠道多元化对零售商业模式提出的要求,使得零售商的强势地位受到多方面的挑战,零售商必须建立与供应商的战略伙伴关系,中短期将从对立趋向博弈合作,长此以往才能走向更趋平衡、共营共生的良性循环。

●家居建材满意度领先,电商、百货居中,超卖、家电处于低位

  家居建材行业多基于租赁模式,零供关系相对和谐,得分超过70分,商超发展普遍遭遇瓶颈,得分偏低,家电行业最低,仅为63.8分。由于销售增长得力,电子商务得分也较高,零供关系相对较好,得分69.7分。

●零供监管实效显现

  一是收费减少,账期缩短。与清理整顿前相比,零售商收费项目与金额相对减少,账期相应缩短,合同文本更趋规范。调查中,共有78.1%的供应商反映在清理整顿后,零售商收费持平或下降。合同费、新品进店费、开户费等六类收费明显减少。但供应商也反映,各种“促销费”打包、“扣点返利”及账期结算方式问题仍然存在。

  二是合同趋于规范,收费明码标价。清理整顿后,零售商与供应商合约签订格式与条款更趋明确规范,调查显示,绝大多数供应商与零售商之间以合同、协议方式确认合作,仅有不到1%为口头约定。文本规范与条文约束逐渐成为行业共识。86%的零售商收费实现明码标价,其中超过九成收费与标示相符。各地商务主管部门纷纷出台具体措施,如北京市商务委积极推广合同文本,推行零售商、供应商利用电子信息平台采用网上电子结算方式的试点,减少结账过程的中间环节,简化了零售商与供应商对账、结账手续,按照合同约定时间结算。

  三是合同外收费仍有存在,但明显减少。调查显示,46.4%的供应商反映不存在合同外收费,36.9%反映偶尔存在,表示大多存在的比例为16.7%。店庆费、新店开业费、节庆费在合同外违规收费项目中位居前列。

  四是超过八成零售商账期低于60天。办法规定零售商账期不得超过60天。调查显示,账期主要集中在60~45天,比例分别为50.8%,30天以内的为10.3%,90天以上的仅为1.1%。

  五是费用增长比例和幅度双双放缓。在渠道多元化、实体零售提振乏力的情况下,供应商也相对掌握了渠道的选择权,在选择的过程中也更为理性,选择适合自身商品特点和经营方式的零售商合作,更注重渠道覆盖的质量而不仅仅是数量。调查显示,46%的供应商反映,2014年费用比2013年减少或持平。另外费用增长幅度也较小,增长幅度在5%以下的占到54%。

  六是账期趋向平稳。供应商话语权有所增强还体现在另一个方面,零售商账期趋向平稳,不再随意加长。本次调查中,超过九成的供应商反映账期与上年持平,甚至变短。账期变长的时间大多在10天以内。

●实力决定地位,零供双方转型适应新常态经济

  零供关系中地位如何,究其根本,仍取决于双方实力的对比。对于供应商而言,如欲在零售商的不断扩张中维持零供关系的公平,只有依赖自身实力的不断提高,加快革新,避免品牌和产品的同质化,为自己打造更有利的市场地位和营商环境。尤其是中小型供应商应发展产品的差异性,提升议价能力筹码。

  对于零售商而言,尤其是实体零售,多年来,后台收费的“食利型”盈利模式造成中国许多零售商经营功能严重衰退。相当多的零售商不仅放弃了通过自购自销、加快商品周转、减少费用而获利的经营方式,多数卖场的销售也基本委托给了厂家促销员,零售商失去了通过调整商品结构满足顾客需求的能力。这也是当前中国零售业经营创新和业态革新极为缓慢的根本原因。

  从长远来看,零供关系的改观必然建立在新商业模式和商业秩序的建立,如交易模式:从联营/经销制向自营/买手制转变;盈利模式:从食利型向实力型转变;商业模式从对抗对立向博弈共生改变;而消费模式从商品购买向体验+服务改变。(国际商报)

相关信息
COPYRIGHT © 2013 BIS.NET.CN ALL RIGHT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