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开展全国零供关系双向调研
2014-12-25

  我国零售行业迅速发展对搞活流通、改善民生、引导生产、扩大消费等发挥了积极作用。零供关系正逐渐从相互挤压争利的博弈转向共同提升供应链效率、协作创造更大共同价值。

  为了深入了解并客观评价零供双方关系,上海商情信息中心受商务部委托,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基于交易关系的零售商供应商双向满意度》调查。

  本次测评将以网络填报方式进行,实行双向测评。供应商和零售商都可通过测评网址进行注册和登录,反映零供关系情况。

  此前,作为零售商的个别超市存在违规收费的状况,供应商对此反应强烈。市场秩序司相关负责人希望,各供应商积极配合,认真填报,反映真实声音,共同为规范“零供关系”而努力,最终达到“零供双赢”的局面。同时,相关部门将对供应商填写的问卷予以严格保密,并把最终调查结果报告反馈给填写人。

  供应商评价零售商调查主要针对:全国部分重点区域、重点大型零售商和供应商基于交易关系的双向满意度(包括电子商务交易平台)。由统一针对性问卷对零售市场经营情况进行收集分析:包含各零售商在信用、流程管理、营销、费用等各方面的综合评价;以及电子商务高速发展背景下的新技术、新应用等。

  供应商评价零售商调查问卷主要分为九个部分,分别是企业基本情况、经营状况、零供合同约定情况、费用现状、信用现状、流程管理现状、营销现状、满意/不满意零售商提名、对“零供关系专题调查”的建议和意见。

  供应商评价零售商调查问卷中的企业经营状况主要针对2014年上半年企业销售额、利润的变化及幅度,以及渠道费用占比;零供合同约定情况主要针对合同约定的收费内容、种类、是否明码标价、是否存在违规收费等;费用现状主要针对进场费、店头费、节庆费、DM费、扣点等各种费用的评价以及变化幅度,投入产出比等;信用现状主要针对按时付款(账期时间及变化幅度)、合同履约等;流程管理现状主要针对IT系统支持、商品管理、断货补货、执行力等;营销现状主要针对商品销售情况、营销配合程度等。此外,供应商可针对“零供关系专题调查”提出建议和意见,测评机构将不断予以改进。

  零售商评价供应商问卷分为三个部分,分别是零售商基本信息、经营状况、分供应商指标评价。经营状况主要针对零售商目前经营模式、利润情况、后台收费占比、合同签订形式、收费内容等。供应商指标评价主要围绕战略合作、营销合作、供应链合作、终端服务合作、发展公关合作、供应商特质六个方面展开,共10项指标,每项各10分。(李东阳)(国际商报)

《基于交易关系的零售商供应商双向满意度》调查

测评网址:www.12312.gov.cn/Topic/lggx/ www.bis.net.cn
测评机构:上海商情信息中心-零供满意度指数测评办公室
地址:上海大田路129号嘉发大厦A幢32层
邮编:200041
电话:021-52283260、52283270
传真:021-621880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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